采取糧食種植基地建設和稻谷訂單收購合作,使我地水稻生產實現公司+基地+農戶的經營方式,標準化生產,產業化經營。
公司根據市場需求信息,結合品種的生態適應性選擇需要的優良品種,合作方在當地農技部門的技術指導下進行種植,稻谷收獲后由公司負責收購。
在當地農業部門檢驗合格的前提下,合作方用于種植公司所需品種稻谷的田地必須沒有受到重金屬的污染,收獲的稻谷中有毒有害重金屬汞、砷、鉛、鎘應符合國家標準的規定,其中重金屬鎘的含量最高不得超過0.4mg/kg。
稻谷質量指標必須達到國家標準規定要求。
合作方在公司規定期內將符合質量的稻谷自行運輸、自備包裝送往公司收購場所,公司將統一收購,當場由公司檢驗員按質量標準驗收合作方稻谷并入庫。